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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1日起毛皮服装、鞋靴等日用消费品降低进口关税 二维码
来源: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的通知 税委会[2015]6号 海关总署: 经国务院批准,对部分日用消费品开展降低进口关税试点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以暂定税率方式降低护肤品、西装、短统靴、纸尿裤等产品的进口关税。具体税目及税率调整情况详见附件。 二、以上调整自2015年6月1日起实施。 附件: 部分日用消费品进口暂定税率调整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5年5月21日
关税司解读:近期我国将降低部分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 根据2015年4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,为完善消费品进出口政策,丰富国内消费者购物选择,对国内消费者需求大的部分日用消费品要开展降低进口关税试点。为此,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研究提出并报国务院批准,自2015年6月1日起,我国将降低部分服装、鞋靴、护肤品、纸尿裤等日用消费品的进口关税税率,平均降幅超过50%。 在本次调整中,西装、毛皮服装等的进口关税将由14-23%降低到7-10%,短统靴、运动鞋等的进口关税由22-24%降低到12%,纸尿裤的进口关税由7.5%降低到2%,护肤品的进口关税由5%降低到2%。加上此前几年为促进消费和改善民生已经实施低关税的产品,至此,我国已经降低了服装、鞋靴、护肤品、婴儿食品和用品、厨房炊具、餐具、眼镜片等多类日用消费品的进口关税。 扩大国内消费需求是稳增长、调结构的重要举措。服装、鞋靴、护肤品、纸尿裤等商品境外消费量大、消费者购买意愿较强,降低关税应有利于合理增加进口,促进国内消费升级,满足消费者多样化个性化的消费需求,对保就业、惠民生,推动国内产业升级也有积极作用。
文章分类:
产业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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