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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省皮革行业协会机构设置与职能 一、理事会的职责: 1.召集会员大会,向大会提交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; 2.执行会员大会决议; 3.选举或者罢免本会的负责人; 4.决定副秘书长和各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免; 5.决定分支机构的设立或者注销,并依法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或申请登记; 6.领导分支机构开展工作; 7.制定内部管理制度; 8.听取、审议秘书长的工作报告、检查秘书长的工作; 9.决定表彰有突出贡献的会员; 10.决定其他重大事项。 二、常务理事会的职责(注: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): 1.执行会员大会决议; 2.决定副秘书长和各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免; 3.决定分支机构的设立或者注销,并依法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或申请登记; 4.领导分支机构开展工作; 5.制定内部管理制度。 三、理事长的职责: 1.主持会员大会,召集、主持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; 2.检查各项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; 3.领导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工作,代表本会签署重要文件; 4.章程规定的其他事宜。 四、秘书长的职责: 1.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,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; 2.协调各专业委员会开展工作; 3.拟订内部管理规章制度; 4.向理事长和理事会报告工作情况; 5.向理事会提议聘任或解聘副秘书长和各专业委员会负责人; 6.处理其他日常事务。 副理事长职能: 一、协助会长做好分管专项工作,切实做好常务理事分工联系点的工作。 二、认真抓好各分管职能部门的工作,并加强指导和落实。 三、完成常务理事会及会长布置的任务,并向其负责。 四、经会长或常务理事会授权,代表会长行使会长职责(事后须向会长汇报)。 协会秘书长职责 一、主持、协调各职能部门、各活动中心开展日常工作,组织贯彻实施年度工作计划。 二、本着任人唯贤的原则,负责提名副秘书长、各活动中心、部、室主要负责人人选,并提交常务理事会讨论后任用。 三、负责通告各活动中心、部、室专职工作人员的任免决定。 四、协助会长、副会长处理其它日常事务,切实做好常务理事分工联系点的工作。 副秘书长职责 一、协助秘书长做好协会的各项工作。 二、完成秘书长交办的各项任务。 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、在会长、秘书长领导下,制定协会年度工作计划和开展日常工作。 二、负责协会申报社会组织评估认定工作,做好社团评估材料的准备、申报工作。 三、做好每年的年审、换届执照更换和定期审计工作。 四、健全完善协会档案,引导协会各项工作规范化、常态化 五、认真做好往来信函(含电子邮件)的登记、分发、承办及归档,负责协会文件、通知、制度等方面的有关拟稿、发放。 六、做好兄弟协会、社团单位及个人来访接待。认真做好记录,及时向领导汇报。 七、严格公章使用制度,做好用章登记。各活动中心须由主任签署申请书,经协会领导审阅后方可办理用章事宜。 八、对协会所需各类物资及低值易耗品做好采购和发放,坚持“统一采购,勤俭节约”的原则。 九、负责对协会的固定资产和办公设施建立台帐,做到帐物一致。贵重物品(电脑、摄像机、相机等)须指定专人负责,严格领用制度。 1. 凡协会在用的属于协会所有的财物,含摄像机、照相机、录音收放机等贵重物品,经由办公室登记后统一保管。需使用时由使用人出写借条经协会领导批准后领用,使用完交还办公室保管,取回借条。 2. 借取使用上述用品时,需当面检查是否完好无损。如遇损坏和不能使用时,由办公室负责具体维修事宜。一旦借用后造成损坏,将根据使用情况由借用人适当负担维修费用。 十、完成协会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。 对外联络部工作职责 一、代表协会对外(包括同政府领导部门、社会团体、企事业单位、兄弟协会或有关个人)进行业务联络,筹集资金,协助会长对外谈判,办理签约等手续。 二、加大对外联系力度,如实反映协会实情,联系政府有关部门给予财政支持,努力争取社会各界有识人士的资金援助。 三、开展“企协合作”,积极发展团体会员,保持与团体会员的密切联系,开展互惠互利活动。 五、及时听取协会各部门、各分会的意见,不断总结经验,改进工作。 六、完成协会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。 财务部工作职责 一、协会财务部由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、出纳人员组成,隶属会长分管。其成员离职时,必须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,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接管人办清交接手续。 二、财务资料必须合法、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。按收支两条线建帐,按专款专用建帐。会计、出纳按月办理转交报销凭据,做到款、物、帐相符。 三、各康复活动中心的经费收支由记帐员记录,资金和帐目由财务部统一管理并接受其业务指导。各活动中心可预借现金500-1000元作为流动资金,正常活动费用支出后,在规定报销日进行正常报销,不得透支。大笔费用开支需事前经会长审批。协会流动资金余额(现金)不得超过5000元。 四、费用开支前应得到会长同意,超过500元需交书面报告。报销凭发票、正规收据办理,每笔支出均需由经办人、证明人、主任等三人签明开支内容后报销。 五、赞助费、捐款不论是给协会,还是活动中心,职能部门或某个人,都必须如数及时交财务入帐。协会财务部按资助人的意愿转拔至受助对象。 七、协会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,严禁铺张浪费。对于超过1000元以上的重大经费开支,经办部门必须事先以书面申请协会领导,经批准后实施。 八、财务帐目要完整齐全。收支二条线清楚,报销单据手续完整,否则不予办理。财务收支报表每月向分管领导报送,定期要向理事会公布,增加财务透明度。财务报销日不得随意变动,对严重违反财务制度并造成一定后果者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 九、配合审计部门对协会财务的审计工作,配合做好社团组织年审和换届换证工作。 十、任何个人和单位需经会长同意后方可检查帐目。接受监事会对财务工作的监督。 十一、完成协会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协会机构与分会联系方式
四川省皮革行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 理事长:何晓兰 执行理事长:李开华 秘书长:宋寒冰 副秘书长:许海余 陈玲 科技委员会 会长: 陈武勇(四川大学轻纺与食品学院教授) 秘书长:陈玲(皮革科学与工程常务副主编)
皮化专委会 会长:黄良莹(四川亭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) 秘书长:陈磊(四川省皮革研究所所长)
制革专委会 会长:何晓兰(兼)(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) 秘书长:卢锴(四川正大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)
鞋业专委会 会长:徐波(四川大学轻纺与食品学院革制品教研室主任) 秘书长:许海余(四川西部皮革杂志社有限公司运营监)
箱包皮具专委会 会长:余敏华(自贡市红谷实业公司总经理) 秘书长:周虹(成都西部印象皮具有限公司总经理) 专家顾问团 主席:石碧 成员:陈武勇、但卫华、廖学品、彭必雨、李国英、林炜、范浩军、何有节、金勇、周华龙、单志华、李正军、 丁克毅、刘白玲、陈磊、吴梦茹、王睿、王康健
鞋材鞋机专委会 会长:刘建辉(四川迪信通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) 秘书长:李启均(成都汇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) 鞋业设计师专委会 会长:徐波(四川大学皮革系革制品教研室主任) 秘书长:崔霆(成都天河鞋业有限公司营销总监) |